根据《安徽动力工程学校教学管理规定》要求,为进一步严肃课堂教学纪律,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树立良好的教风、学风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政治纪律要求
1、教师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
2、教师必须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。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内容或言论,严禁散布流言蜚语,危害社会和学校的稳定、发展以及学校的声誉。
3、全体授课教师要强化自己是班级教学时段第一负责人的意识,时刻保持专业、负责的态度,将学生的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。
二、教师教学纪律要求
1、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时间、地点上课,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,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人代课或调课的,必须事先向教务处申请,批准后方可实行。
2、教师备课要充分,内容要熟练。上课时,教材、教案等教学文件要齐备。
3、教师上课时须衣容整洁大方,站立讲课(身体原因除外),教态端庄自然,要使用规范文字板书,使用普通话或规定的外语授课,语言表达要准确、简练。
4、教师在教学规定时间内间应坚守岗位,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,严禁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或随意离开教室。
5、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。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,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予适当的批评。
三、学生课堂纪律要求
1、学生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课。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者,应事先按学生请假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2、学生进入教室,应衣着整洁、得体,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室。
3、上课期间,学生不得使用手机,不得在课堂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,不得随意进出课堂。
4、学生应尊重教师,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,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,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。
四、教务处教学管理要求
1、教务处要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纪律教育,使广大师生充分提高认识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。
2、教务处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,加大对全校范围内课堂教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,及时了解、处理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纪律中存在的问题。
3、全体授课教师要正确认识教学责任事故,一旦发生教学事故,应立即上报,不得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。
五、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处理
1、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,构成犯罪的,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
2、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,构成教学事故的,如授课时段班级睡觉、玩手机、交头接耳人数超过三人或发生其他重大教学事故的,减去当节课时费。教师违纪累计超过三次者将作解聘处理。
3、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、构成违纪的,由安全保障部依据《安徽动力工程学校学生管理条例》等规定处理;未构成违纪的,由所在班级班主任批评教育。